一、装修工程须报建
10月30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文《关于督促装饰装修工程依法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手续的通告》(顺住建告〔2023〕15 号),要求全区各类既有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下除外)。
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建设单位(装修人)及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
附件一:《关于督促装饰装修工程依法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手续的通告》(请下载)
二、重申装修管理法规
10月19日,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违章建筑管理会议,并在会议上向建筑装饰行业强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明确以“零新增”的态势,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力度,以坚决遏制新增违章建筑,标本兼治,属地管理,强化问责为原则,重点治理。
以上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我区既对新增违章建筑“零容忍”,也对存量“不放松”,重拳打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失责必究,齐抓共管,全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附件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请下载)
三、推行家装《合同范本》
8月22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佛山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布征求意见稿,此乃顺德建筑装饰协会向市、区两级的政协、住建局的多份提案中建言的成果,此举将有效遏止“装修游击队”, 净化家装市场,缓解供需矛盾。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及线索征集调查报告》显示,87.88%的受访消费者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其中家装占10.3%。在广东,省消委会2022年受理投诉400237件,其中合同纠纷(145974件)居首位,占总量的36.47%,家装及物业服务类5155件,同比上升超6.1% 。
格式合同可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社会。